英国本国的银行起源于金匠,被称为金匠银行(goldsmith banker),这些银行收取的年利率高达20%-30%,是高利贷性质的银行。金匠银行的主要业务是代客保管金属货币,这使银行拥有了“创造”货币的能力。客户将金属货币交给银行保管,银行开出保管收据,这种收据可以直接支取相应的金属货币,也可以转让给他人。因此,银行所保管的金属货币有相当稳定的余额,银行就可将其用于放贷以获取更多收益。银行将金属货币贷放给客户,但由于银行的保管收据使用更加方便,客户会将获得的金属货币贷款重新存入银行以换取保管收据,这使银行开立出去的保管收据金额远大于自己实际所保管的金属货币数量,这便是“部分准备制度”的起源。更进一步,由于银行具有一定的金属货币储备,银行可以开立自己的“银行券(bank note)”,并且承诺其开立的银行券可兑换为金属货币。银行开立“银行券”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发行货币的过程。当时,每个银行都有发行自家的银行券的权利。
商业银行从高利贷向借贷资本转变,源于1694年7月27日英格兰银行(Bank of England)的成立。英格兰银行最初是一家私人所有的银行,英格兰银行最初的股东包括伦敦的金匠和当时的英国国王和王后,其主要业务是以较低的利率给政府提供贷款,年利率为8%[1]。
英格兰银行成立的原因是为了满足政府融资的需要。1693年,当时的英国国王威廉三世为对抗法国的战争筹集资金,被金匠拒绝。最后,通过向公众筹资成立一家银行,由该银行向政府提供120万英镑的贷款(相当于现在约2亿英镑),该银行名称为“The Governor and the Company of the Bank of England”,“来自各行各业的1268名公众筹集了120万英镑的目标”[2]。1844年英国通过一个法案,使英格兰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英格兰银行由商业银行转变为中央银行。
[1] https://www.bankofengland.co.uk/museum/online-collections/blog/why-was-the-bank-of-england-founded
[2] 来源同上。